为加强研究生科学研究、教学实践、管理能力的培养,规范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工作,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工作管理办法》(闽南师大〔2024〕103号)和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》(闽南师大〔2024〕104号)文件要求,决定开展2026-2027学年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工作。
一、招聘程序
按照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;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。
2.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,基本学制内,思想品德优良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工作责任心强,学有余力。
3.身体健康,具有承担“三助一辅”工作所必备的知识、能力和素养。
4.需征得导师同意。
5.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受聘于一个岗位。
三、招聘岗位
研究生兼职辅导员2名,助管、助教、助研13名
四、报名流程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10月15日
2.报名方式:
填写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岗位申请表》,填写在线表格//f.wps.cn/g/kREFtyjY/ ,同时微信扫码进群。

3.资格审查
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名,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,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,一经核实,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4.面试
面试时间为10月16日上午8:30开始,面试地点为综合楼中区505,流程为自我介绍及回答,自我介绍3分钟,面试时间总共6分钟,现场打分,满分100分。
5.选聘办法
根据面试表现,按照拟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。
6.审核备案
拟录用人选经过学院“三助一辅”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后,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、公示、备案。在正式上岗前,未取得导师同意的,取消聘用资格,根据成绩依次递补。
五、岗位管理与考核
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、双重管理,以学院管理为主。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。对不能胜任岗位或聘期内违反国家法规、学校纪律的研究生,学院立即解除聘约,停止发放“三助一辅”津贴或取消该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申请资格半年以上。
六、其他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,已被聘用的,将予以解聘。
2.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。
3.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